西安开放大学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4-11 08:59:21

西安开放大学

202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工作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  李  彬    党委书记

组  长:  赵丽玲    党委副书记、校长

    员:  初亚莉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福海    党委委员、副校长

师向伟    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立部门考核工作组,由师向伟同志负责,具体指导考核办开展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日常事务,梁西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1.学校各处室、各直属办学单位。

2.2021年12月31日在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分为四个层面:部门考核、中层干部考核、二级岗教师考核、教职工考核。

(一)部门考核

按照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体系,考核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二)中层干部考核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以及“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和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教育、教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廉:主要考核工作生活中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三)二级岗教师考核

从师德师风、教学、教学管理、科研、资源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教职工考核

   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岗位绩效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一)  部门考核

自查总结、核实材料、数据采集、测评打分、综合评定。

提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自评报告(不超过2000字),发送至:xaddziyuanban@xartvu.sn.cn。核查材料的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1.考核得分。由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共性指标+个性指标)、部门互评、部门自评三部分构成,分值权重按照7:2:1合成,得出总分。

1)共性指标:由负责牵总的职能部门考核赋分;

2)个性指标:由学校部门考核工作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要点,采取一定的方式核实赋分;

3)部门互评、自评:由学校其他部门和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从目标完成情况、作风建设、处室管理、团队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处室进行评价。

2.有关说明

1)部门考核依据《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考核组成员在对部门考核评定时,实行实名制打分。

3)优秀等次比例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按部门业务性质划分,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4)对于未获得优秀等次但在单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定,可授予“开拓奖”。

5)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学校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其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评为年度个人优秀等次。

(二)中层干部考核

提交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全校民主测评、学校综合评定。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发送至:

xaddziyuanban@xartvu.sn.cn

1.考核得分。由全校民主测评得分(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测评三部分组成,按照4:3:3的权重进行分数合成)和部门得分两部分构成,按照5:5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总分。

2.有关说明

1)参加人员:校内中层管理岗及原校内管理六级岗以上人员。

2)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求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条目式总结,力求有数据、有事例,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

□个人德、能、勤、绩、廉方面综述;

□处室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团队管理情况;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下一步改进措施。

3)优秀等次处室的中层干部具有评优资格。

4)学校对于考核处于末位的中层干部进行约谈,下调其年度绩效增量发放系数5%。

(三)二级岗教师考核

提交个人思想工作总结、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马院)民主评议、全校民主测评、学校综合评定。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发送至:

xaddziyuanban@xartvu.sn.cn

1.考核得分。由全校民主测评得分和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马院)民主测评得分按照5:5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总分。

2.有关说明

1)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不超过1500字,包括:

□师德师风方面综述;

□教学、教学管理、科研、资源建设等方面工作量完成情况,须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与目标。

2)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马院)民主评议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科研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处、各直属分校),以及全体教师共同评价打分,按照4:3:3的权重进行分数合成。

3)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于考核处于末位的二级岗教师进行约谈。

(四)教职工考核

1.考核人员:2021年12月31日在岗人员。

2.考核分组:原则上以部门为考核小组。

3.考核程序:个人总结、集体评议、数据采集、分组推优、全校投票、综合评定。

4.有关说明

1)考核小组推荐优秀名额为:参加考核且评定考核等次人员(不含不确定等次人员)的30%(四舍五入)。

2)教职工的考核得分由其所在考核小组给出的分值和教职工本人年度绩效平均分按照5:5的权重进行合成。

教职工考核小组给出的分值:由所在考核小组负责人和考核小组其他人员评价得分按照1:9的权重进行合成。

教职工年度绩效平均分:为2021年度平时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马院)专职教师的考核由所在部门考核得分和相关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科研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处、各直属分校)评价得分按照8:2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考核结果后进行部门推优。校内兼职教师每学期随教学处(理工部、文法部、财经部、马院)填报教学工作量并核实存档。

4)综合办学指标部门(各直属分校、培训学院)的教职工考核按照30%的比例进行推优,再按照上级规定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

5)除第(4)种情形以外,全校优秀等次的确定按照上级规定的比例,采取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三个层面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照3:3:4的权重进行合成,经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双创”大赛、服务“十四运”、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争得荣誉的,评优时优先考虑。

2.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3.新入职人员只填写工作总结,所在部门给予鉴定,不确定等次。

4.调入人员由所在考核组根据原单位的鉴定材料和调入后的工作情况,确定等次,上报校党委审定。

5.承担市级目标考核任务的部门,考核中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部门及处长评优资格。

6.个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个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全年病假6个月以上,事假3个月以上,或病事假累计5个月以上者;

2)事迹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3)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

4)未完成学期招生任务者;

5)因工作原因被投诉,业经核实者;

6)当年有重大工作失误而被媒体曝光、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8. 帮扶工作组按上级文件要求由扶贫工作管理部门实施分级考核,学校认定考核结果,不占学校评优指标。

9. 借调人员原则上在部门述职,由借调单位出具年度工作鉴定,学校综合评定。

10. 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11.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考核对象确认。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被考核对象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12. 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表格,请各部门自行下载。

六、纪律要求

1.各考核工作组要认真学习考核文件,明确考核标准,按照考核工作安排,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2.考核过程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公开公正、促进工作、促进和谐的原则,坚决杜绝拉票、打招呼等歪风邪气,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3.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纪律监督组,负责监督考核各个环节工作。监督组设在纪检监察室,投诉与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邮箱、意见箱或来访反映。



电话:83233187、83233145

邮箱: xaddjjs@163.com

意见箱:设在长兴校区2号办公楼1层楼道北门出口处。

2022年4月11日